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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9月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主持召开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会上,县政府法制办就法治政府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衡山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进行了汇报。 蒋青指出,制定出台《衡山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是实施政府合同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法制办及部门法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企业及个人签署的合同、协议管理,强化法制业务把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树立政府诚信形象。 蒋青强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打造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需要,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原则同意出台《衡山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衡山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衡山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及《衡山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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