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盛传从11月20日开始取消新农合缴费,已缴退款。笔者从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证实,该消息纯属谣言。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734-5702426。
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4号)文件精神, 2018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每人。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计生失独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由政府代缴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其他一般居民均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个人参保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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