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扩大。2015年,全县实现GDP134.93亿元,是2010年的1.96倍;完成财政总收入8.66亿元,是2010年的2.13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8.06亿元,是2010年的2.73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亿元,是2010年的2.07倍。全县经济总量较“十一五”末基本实现了翻番。
质量提高。2015年,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7.7%,较2010年提高14.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9.1%,较2010年提高5.8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3.1%,较2010年提高8个百分点;城镇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93.9%,较2010年提高20.9个百分点。
均量增加。2015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916元、16341元,分别是2010年的1.9倍、2.23倍;人均GDP为34386元,是2010年的1.9倍;人均财政收入为2207元,是2010年的2.08倍;人均存款余额为23220元,是2010年的2.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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