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8月3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秦方进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县电子政务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从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育全分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审阅签发了相关工作方案,并分批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政府网站普查、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等工作经费23万元。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在今年的政府机改革中,县电子政务办由归口政府办管理的事业单位转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在年初的小范围干部人事调整中,县委优先把空缺的县电子政务办主任配备到位,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得到了明显加强。同时,紧抓县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新建之机,县委、县政府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县电政办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建政务中心综合大楼,划定四、五楼为县电政办新办公场所和未来数据中心(灾备中心)建设场所。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在今年4月份的全县办公室主任、乡镇秘书培训班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培训科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相关人员对县本级及县直部门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全面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杜绝出现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县本级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等内容。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到党政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填写上传信息审批单,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四是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出台了《衡山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规范表》,对栏目更新的内容、时限等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开的信息完整、准确、及时。
(三)完善公开目录,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完善补充。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目录,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完整、规范。专栏共设置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7个一级栏目,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立项信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社会组织等24个二级栏目,县级财政预决算、收费项目、棚户区改造、环保执法、食药监管等35个三级栏目。
二是对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动态更新。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经过几度调整后,目录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主动公开范围得到细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及时对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调整,确保平台规范严谨。
(四)强化指导,规范部门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培训,强化信息源头管理。在4月份举办的全县办公室业务培训会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培训科目,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规范表,督促68个部门、乡镇安排专人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
二是全面检查,确保内容保障到位。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县直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全面检查,以电话、短信、qq群等形式督促各部门、乡镇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确保没有空白栏目,所有子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319条,包括行政权力信息2590条、财政资金信息333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75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1条、公共服务信息94条、公共监管信息148条、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18条。
二是公开其他重要政府信息1701条,其中重要工作动态1239条,规范性文件41条,通知公告40条,人事信息23条,统计信息14条,应急管理16条,计划规划10条。
三是县直部门、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5758条,其中县人社局310条,县农业局279条,望峰乡220条,江东乡179条,县能源生态局156条,县环保局145条,县教育局141条,县经管局137条,长江镇131条等。四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主动公开信息403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山党政门户网(www.www.artyanjun.com)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2、公共查阅点。在衡山县档案馆、衡山县政务中心、衡山县图书馆等均设立了公共查阅点。
3、电子显示屏。在县委广场设立了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政务信息。
4、其它渠道。(含政务微博、微信、公共服务场所宣传栏等)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件,已按时依规回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县共有2600人次通过网上咨询的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县财政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8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2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2次,培训136人次。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高。少数乡镇或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被动执行,存在“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现象;因政府机构改革和合乡并镇的实施,合并部门、合并乡镇没有及时明确信息公开联络员,导致信息公开发生脱节断链。
二是主动公开难如意。主要表现在部门、乡镇工作进展栏目内容保障到不了位,重点领域信息更新明显滞后,栏目设置也不科学,有的栏目不能得到及时更新。
三是保密意识待加强。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网站泄密事件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警醒,对如何平衡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把握不准,缺少应有的保密责任制度、定密责任岗位和信息上网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程序,无意中将敏感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对外发布。此外,为应对省、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少数县直部门、乡镇将过期信息甚至往年信息用于今年信息,纯粹的充数量,丧失了信息真实性的基本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抢抓机遇,谋划开拓创新新举措。认真学习,仔细钻研互联网+、大数据行动纲要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衡山实际,抓制度建设、抓基础夯实、抓平台建设、抓资金保障、抓应用推广、抓人才素质,努力在IT时代向DT时代转变的时代大潮中,凸显衡山政务服务城乡一体化、智慧化、便民化的特色与成效。
二是与时俱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吃透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每个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边远领域的信息梳理,主要是对下级机构的相关重要(点)信息的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推进。
三是加强组织,尽快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少数部门发布敏感信息以及信息发布不规范等现实问题,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质量的培训工作,以增强信息公开联络员和负责人的保密意识,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四是筑牢基础,加强考核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从严考核。
十一、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32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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