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6]1号)、《关于切实做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扶贫办联[2017]14号)
扶持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年级,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一、二、三年级已注册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五年制中高职已注册学籍的一至四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读学生。
补助标准(年度不同会有调整):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叠加给予每生每年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补助资金按照每年分秋季、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发放1000元。中职教育连续补助二年,高职教育连续补助三年。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
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扶贫助学补助金由原来每生2000元每年的标准提高至每生3000元每年。按春季、秋季两学期,每学期发放1500元。五年制高职教育连续补四年。
从2017年开始,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取消村、乡两级审核,由县级完成审核。申报时间为:秋季学期9月1日至10月20日之前完成申报,11月底之前补助发放到位;春季学期3月10至5月10日期间完成申报,7月10日前补助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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