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爱上湖南”最美摄影图片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29号)要求,展现“四个新衡山”的风采和灿烂文化,扩大衡山对外宣传影响力,现就“爱上湖南 美丽衡山”摄影图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衡山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衡山县摄影协会
二、征稿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最具代表性的衡山图片,图片内容主要分为五大类:自然风光之美、历史文化之美、民俗民风之美、特色创新之美、发展成就之美。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必须为衡山县境内拍摄,限彩色单幅,不收黑白作品和组照;
2.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它权益纠纷,均由作者自负;来件不退稿;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造型等技术处理)。
4.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5.图片需契合作品主题与内容。
6.图片不得嵌入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
7.随图应附上标题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8.要对图片进行优化,优化后的图片字节数限制在2M之内,长宽比为4:3,长边尺寸在900像素至1400像素之间,原始图片与优化后图片(均要求为JPG格式)要同时报送。
四、征稿日期与投稿方式
“爱上湖南、美丽衡山”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6日,投稿邮箱104891802@qq.com,每位作者限投10幅。
“发现湖南之美”:按照湘政办明电〔2018〕29号精神及上级部门相关安排,由广大网民自行向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上传。
五、作品评选
对征集到的“爱上湖南、美丽衡山”作品,县摄影协会于2018年5月17日上午组织评选,从中选出20幅作品(5个类别各4幅),其中被县内评选上报参加“最美湖南”评比的照片每幅300元,其余每幅奖励200元,如上报参加“最美湖南”评比的作品获省奖额外奖励各200元;对在“发现湖南之美”获省奖的作品每幅奖励500元。
衡山县“爱上湖南 美丽衡山”摄影图片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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