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2号) 和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实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经农户申报,乡(镇)村核查、公示,再汇总上报。现将2017年衡山县粮食适度规模(种粮大户)拟补贴面积分户清册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5月3日至5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衡山县农业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 0734 -2401007、0734-5823725。
附件: 2017年衡山县规模种粮大户拟补贴面积分户清册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