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相关股室、县地方海事处、各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

中秋、国庆临近,根据上级会议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制定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措施和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现场监管

(一)道路运输方面: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杜绝出现营运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现象,加强旅客行李的安检,严禁非法夹带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的巡逻,严打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城市公交客运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重点站场和线路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严查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出租汽车运输。

(二)水路运输方面:海事、港航部门要加强对客渡运输、砂石运输等船舶的现场监管,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和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和“三项制度”(签单发航制度、穿拿救生衣制度、中小学生渡运交接制度),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严防节假日、赶集日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

(三)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公路、海事、质监部门要加大对路面、桥梁和航道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水路通行风险隐患,确保施工路段、水域的交通安全畅通。对节假日仍在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严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爆炸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旅游安全方面:旅游景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加强人流疏导 ,提醒游客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娱乐项目或设施设备要告知或有必要的警示。旅游网点要按照安全标准租用车辆,安排游客到符合卫生标准的场所就餐,及时续(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险等情况。

三、加强值班值守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理,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县交通运输局(电话:5812397)并按规定上报给有关部门。

                                  

                                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6 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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