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生儿上户不再挂钩抚养费 停收“把关费”

  超生的婴儿上户口,将不再要求和社会抚养费挂钩了。日前,湖南省政府召集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5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抚养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还要求,省公安厅、省高院分别向本系统行文,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婴儿上户挂钩,停止收取“把关费”、“手续费”。

  国家即将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会议要求,省卫计委、省财政厅根据这一条例,结合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制定切合湖南实际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办法,建立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的长效机制,完善征收措施,杜绝出现违规滞留、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动用社会抚养费乱发奖金、福利、补贴以及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套取、骗取社会抚养费等问题。会议还要求省公安厅、省高院分别向本系统行文,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婴儿上户挂钩,停止收取“把关费”、“手续费”,法院系统规范强制执行收费,并将情况于10月9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此次专题会议还聚焦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的问题。今年7月,省审计厅公布了《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省审计厅对湘阴等30个县市2013至2014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四大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二是公款私存或坐支社会抚养费。宁远县等6个县市部分乡镇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686.57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双峰县等6个县市从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或个人存款户坐支社会抚养费1,349.53万元。三是30个县市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导向支出的平均占比31%,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四是征收成本高。30个县市两年征收成本为6.43亿元,占征收总额的55%,最高的达73%。

  为此,省政府特地召集5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省卫计委按照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于10月9日前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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